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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是為了不丟臉

未來愛情‧左耳洞

 
 
 一切,都是迷魂大盜。


「我聞到那個人身上有一股香味後,接下來就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了。」A說。
「我感覺好像有白色粉末,突然從我身旁飄過來,然後我就一陣昏。」B說。
「那婦人手上拿了條絲巾,往我臉上揮過,我就不由自主地聽她的話提款了。」C說。


依據以上說詞,很顯然地,這三人之所以會被騙錢,都是經由迷魂大盜所為。


不過仔細想想,哪來那麼多迷魂大盜啊?


而且,受害者所聲稱的迷魂藥,也未免太神了一點?假設一下,如果真有這麼好用、效果優良的迷魂藥,你拿到會怎麼辦?會不會什麼事情都太好辦了點?而且為什麼迷魂大盜不挑個有錢的一點人,偏偏是挑上你?


奇哉怪哉!真是奇哉怪哉!
是的,有個原因很有趣,受害者會說是迷魂大盜,只因為自己--怕丟臉。


迷魂案件裡的受害者,常常因為一時貪念,原以為可以賺錢的事卻變成了錢的事。但受害者從不談自己的貪念問題,因為這事實說出去會不會太丟臉了一點?大家會不會對於受害者的人格議論紛紛?例如說「這人就是因為貪心才被騙」、「怎麼大學學歷還不切實際」、「貪心的人被騙活該」諸如此類的負面評語。


所以為了讓自己有個台階下,受害者因而會捏造一個假象:一切始末都是對方的欺騙。一來說明自己是無心被人所騙,二來這理由比較不丟臉。


愛情裡的迷魂大盜尤其多,而且多到一個爆。


「真的不知道為什麼,我當初迷他迷成那樣。」
「總覺得中了邪似的,覺得生活中如果沒有他,真的不知道怎麼活下去。」
「我可以為他犧牲一切,所有你想得到的,只要為了他,我都願意做。」


以上的說詞熟悉,縱使沒經歷過,也一定聽說過。
愛情的某個階段中,總是那麼地投入,那麼地入戲,那麼地不顧一切。


但最後卻在不明不白的狀況下,他選擇離開你。


想得到他的承諾,卻只發現他的懦弱。
想擁有他的全部,卻只留下他的殘酷。
想與他共度一生,他竟然回答說你該看醫生。


愛情曾經竊取了你的理性,造就了你這樣的不幸。
於是,我們開始學會對外宣稱:「這段感情的錯不在我,那人是個愛情迷魂大盜,專門欺騙人家感情。」這精神和社會事件裡的受害者,看起來倒是很相像。


是的,會這麼說的原因竟然也出奇地相像,因為--我們也很怕丟臉。


尤其是經歷一段曾經人人稱羨的感情,人盡皆知的好戀情,那使我們更丟臉了。
我們必須維持身價、我們必須保持完美、我們怕別人對我們的判斷力起疑。
所以我們勢必要把責任推給另一方,因為,這是我們最後的尊嚴。


一種被甩後必須努力維持的尊嚴。


社會新聞的追蹤報導說,終於抓到了傳說中的迷魂大盜。

「你是用什麼方式迷昏被害人,讓他們乖乖地到農會,領出全部的存款給你。」記者問。

「我沒迷昏任何人呀!」犯人一頭霧水。

「有被害者說,你身上有一種香味,他聞了後,就受你任意擺佈了。」記者說。

「我有用香水的權力吧!再說,那味道若是可以迷昏人,那我肯定是第一個被迷昏的。」犯人說。

「那絲巾呢?有被害者說看見一條絲巾,絲巾是不是有參雜迷魂藥。」記者問。

「絲巾?我犯案時男扮女裝,拿條絲巾不過份吧!」犯人說。

「還有人指出有白色粉末,這你怎麼解釋?是迷魂藥粉嗎?」記者追問。

「頭皮屑啊!關於這一點我很自卑的。唉!這頭皮屑問題一直無法根治,從我國中時就一直困擾我到現在。」犯人拍了一拍肩膀,頓時雪花飛揚。

當犯人做出這樣的解釋時,現場幾個受害者氣急敗壞地指著犯人的鼻子說:「還說謊,你還說謊,你這個迷魂大盜,你這沒良心的。」


為了尊嚴,為了不丟臉,說什麼也要把對方賴成迷魂大盜。
而愛情裡,你可能也誣賴過別人,或者,被誣賴過。


也因此,今後我們聽到「迷魂大盜」這字眼,我們會心一笑。偷笑,竊笑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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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ar Baby,
 
真的,只要看我標粗體字的地方就夠了~
 
被標出來的句子,就是打到我的地方。
 
這篇文其實我看了覺得很好笑。只是那幾句話,很有感觸。
 
想想,我從來沒用過「迷魂大盜」的藉口。因為我唯一的強項,就是當我在耍笨的時候,我勇於承認,我有自知之明。
 
即使,對災難的發生及預防,毫無幫助。
 
就像親愛的說的,"我們跟其他人不一樣的地方,就只是我們在做笨事的時候,自己知道在做笨事!"
 
於是,當聽到男人們說著 "那個女的是瘋子!"、"她把我搞慘了!",很不齒,很心寒。
 
也罷!是人,都要臉的。
 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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